自有资金
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
3,000.00万元
最高合约价值
50,000.00万元
公告显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交易将通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已制定多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与审批权限;二是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防范法律风险;三是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外汇市场价格变动,定期评估风险敞口并向管理层报告;四是审计部门对业务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表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会计处理方面,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进行核算,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同日,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风险应对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事项无异议。同时,保荐人提醒公司需加强人员培训和风险教育,杜绝投机行为,并建议投资者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及内部控制风险。
本次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