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交易币种
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
业务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授权情况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合作机构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审议程序

耐普矿机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表示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利于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公告指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法律风险等。为此,公司制定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
首先,明确规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其次,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业务行为。
再次,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审慎审查合约条款,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最后,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按照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操作,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的额度。
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耐普矿机强调,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度,有效控制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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