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外贸企业、农产品出口企业
享受内容
01
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获得基础信保保障
对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方式领取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保单的中小微外贸企业,无需缴纳保费即可享受基础信保保障,实现“一键投保、免申即享”。
02
支持外贸企业获得综合信保保障
持续运维好信保政策承接平台,高效兑付信保支持政策,对企业投保非统保平台信用保险保单、进口预付款保险的(含集团保单模式),在15个工作日内兑付70%补助,单个企业支持上限为500万元。
03
支持外贸企业加强海外市场分析
鼓励通过获取海外买家分析、资信调查报告、提单报告、行业报告等资信服务强化市场研判和风险评估,其中对省级和州市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服务企业产生的资信费给予全额支持,对外贸企业产生的资信费给予70%补助。
04
支持联动内贸险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鼓励外贸企业统筹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和内贸险,支持企业为实现出口的国内采购投保内贸险,对投保内贸险的将综合信保保障支持比例提高至80%,提高支持比例导致增加的补助金额不超过出口信保保单标的物对应上游国内采购内贸险保单标的物产生的费用,单个企业内外贸险合计支持上限为600万元。
05
强化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信保保障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易货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承保力度,鼓励通过集中投保模式提升覆盖率对产生的保费给予全额支持。
06
鼓励农产品企业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工具
对农产品出口企业获得综合信保保障、加强海外市场分析以及联动内贸险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相应支持比例分别增加至80%、80%和90%,支持上限不变。
享受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近三年内在税收缴纳、劳务用工(企业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海外监管、外汇业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财政应收回资金情况,无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情况。
申报时点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
实施“免申即享”,按照信保政策承接平台管理流程申请支持资金,具体可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 0871-63518340)。
政策依据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出口信用保险政策的通知》
咨询电话
市商务局 彭老师 18164657028